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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9年度卫生人才评价(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和基层卫生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省定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来源:四川省人社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发布时间:2019-12-19 点击次数:

川人社办发〔2019〕168号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对2019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数据统计分析,经商省卫生健康委,现将卫生人才评价(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和基层卫生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省定合格标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卫生人才评价(医学工程和卫生管理)专业初中级技术资格考试各科目的合格标准均为60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00分)。

  二、基层卫生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省定合格标准各科均为55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00分)。

  请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及时向社会公布考试合格标准,并抓紧做好资格证书发放等各项工作。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9年12月17日